“互聯網金融已死”,業內人士這樣說“P2P新規”
作者:Mr.Lin 來源:喜商網絡 發表時間:2018/4/25
“互聯網金融已死。”一位行業人士私下感嘆。
8月24日下午,銀監會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網信辦四部委聯合發布《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》,和此前的征求意見稿相比,不少規定要更為嚴格,其中最令人驚訝的,是借款上限的規定,和此前被認為“不太可能”的傳言一致。
“接下來,企業要用國家希望的方式做金融。”這是一位從業機構CEO的理解。
坐實的借款上限
《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》公布后,最引人注意的莫過于對借款上限的規定。
同一借款人在同一個平臺的借款上限為20萬,同一個企業組織在同一個平臺的借款上限為100萬,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網貸機構的借款上限為100萬,同一個企業組織在不同網貸機構的借款上限為500萬。
這和此前被很多從業機構和行業人士認為“不太可能”的數字一模一樣。
事實上,在監管細則公布前一天,我們就從幾位從業機構CEO和第三方人士那里得到了確切的消息,這一規定已成定局。有說法稱,銀監會最初是不太想加這條的,但其他部委有此要求。
在這一規定下,相當數量的網貸平臺要面臨轉型。以紅嶺創投為代表的主做大額標的公司,首當其沖。另外受影響嚴重的是一些細分領域的網貸平臺,比如做房產抵押貸款和汽車抵押貸款的機構。
一位從事房產抵押貸款的朋友說,只好暫時先做低端車抵押貸款,在12個月的緩沖期內尋找新方向了。
不過,也有人認為這一政策的實際落實恐怕沒那么簡單。某網貸信息平臺創始人表示,在強烈的需求推動下,很容易出現上有政策下有政策的情況。另外對于如何判定是否已在5家平臺借款,一個前提是需要實現從業機構之間的信披公開和信息共享。短期來看要做到這個程度,還是比較困難的。
無奈的從業機構
在互聯網金融圈里有個有趣的現象,每家機構都是好演員。
在最近一年監管層開始密集關注、監管逐步落地的過程中,每次有新的政策出現,各平臺就都要完成一項課后作業,向公眾表達自家機構的看法。明面上所有機構都對每項新政都表現得歡欣鼓舞,私下里的表達卻不盡相同,起碼這次是這樣。
在《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》公布之前,我們和數位從業機構CEO聊了這個話題。大家的總體反應是,“還是有點希望在過渡期內,監管層能根據市場回饋有所調整吧。”畢竟,一刀切總是有點不合適的。
第一,借款人融資成本會上升。
原因在于,所有平臺增加的合規成本,最終都會轉嫁到借款人身上。
平臺的成本增加大致在幾個方面。一是支付成本,資金不論進出,平臺都要支付存管方費用,比數越多成本越高。但原來大額支付的情況下有費用上限,可以節約部分成本。今后一年期以下短期借款的成本會被迅速拉高。
二是風控和盡調成本,原本在一個平臺可以完成借款的借款人,今后可能需要在數個平臺才能完成,他也就相應要承擔多個平臺對他的風控和盡調成本。
第二,多數從業機構都要經歷轉型和洗牌。
除去已經定位于做個人消費信貸的平臺,多數平臺都有大量或部分超出限額的業務,在不允許拆標的前提下,他們必須謀求轉型。
未來的方向是,有資質的互金企業會去找持牌機構合作,沒資質沒小微能力的公司則退出市場。在這個過程中,必然有人倒下。
第三,即使信息共享能夠實現,也未見得是好事。
一位從業機構CEO坦言,平臺之間是不會相信對方的數據的,萬一是壞賬騙貸借新還舊呢?
他分析,這樣的結果是,信息越對稱,借款人越受傷。一些資質不夠好的客戶,本來可以通過再融資進行債務重組,緩解資金壓力重新找機會,這下完全沒戲了。最終的結果是,資質好的客戶融資越便宜,資質差的客戶死得越快,網貸相當于復制了銀行的邏輯,多層次金融市場的機制很難再發揮作用。
也有樂觀派認為,盡管增加了融資成本,但反過來行業的整體風險降低了,資金成本其實也會下降。整體上利率波動不會特別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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